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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11-16 15:53:45来源:
1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呈递增趋势,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高检编制了本批5件典型案例。这5件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类型,包括某服饰公司申请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案、某商贸公司申请撤案监督案、某丝绸公司申请不立案监督案、石某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相某等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小微企业和解案等五个案件。

  典型案例的办理有以下特点: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涉企案件,及时向信访群众反馈案件办理进展;通过跨部门配合联动,提高办案效率,全面分析、处理和把握非公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问题;强化溯源治理,帮助企业查找经营风险和管理缺漏,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等。

  2020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涉非公经济百件重点控申案件交办督办活动,对全国检察机关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接收的涉及非公经济主体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的各类案件进行督办,实现以重点带动全面、以质量提升效果的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溯源治理,积极能动履职,将非公经济保护工作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

某服饰公司申请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案

  【关键词】

  防疫服装  提前介入  变更强制措施  恢复生产经营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以淄博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服饰公司)、实际负责人朱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张店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某服饰公司为满足国内激增的防护服订单需求,在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资质但不具备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将购入的某出口品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重新包装,未经授权张贴山东临沂G公司(以下简称G公司)“单位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注册证编号”,对外出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52万余元,查获库存产品价值人民币22万余元。

  2022年5月24日,张店区检察院对某服饰公司及朱某等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线索发现  2021年5月,数十名群众在张店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聚集,推选代表反映,他们所在的某服饰公司为满足抗疫需求,一直加班加点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隔离衣、鞋套等紧缺物资,却因负责人被公安机关拘留,资金被冻结,公司陷入停产。现在工人工资无着落,订单不能交付,如公司倒闭,百余名工人将失去生活来源,因此依法请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强制措施是否适当等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与此同时,G公司也通过信访等方式对被侵权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调查核实  本案涉及非公经济,张店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将该案纳入12309服务企业“绿色通道”,成立由控申、刑检检察官组成的“涉企案件办理组”,并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全程答复。“涉企案件办理组”经公安机关对接提前介入侦查,并开展现场走访核查、调阅工商管理登记信息、询问涉案当事人等工作,查明某服饰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立案侦查,公司实际负责人朱某被刑事拘留;某服饰公司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隔离衣的生产、销售资质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防护服的销售资质,为抗疫工作作出过积极贡献,是目前淄博市唯一一家正式注册成立的标志服生产企业,目前已具有省市级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5个,属于地区规模性企业,百余名就业人员多为服装行业下岗职工,年上缴税收91万余元,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为满足订单需要,张贴其他公司标识销售的防护服,经出售使用后未收到不良效果反馈。

  监督意见  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张店区检察院认为对某服饰公司负责人朱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遂向公安机关提出对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建议。2021年10月28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根据对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家犯罪案件“可以采取较为轻缓、宽和的措施,做到案件照办,企业生产经营照常运转”的法律政策,同步建议公安机关解除对该公司账户冻结,确保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监督结果  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和解除账户冻结的建议全部采纳。2021年5月26日朱某被取保候审后,立即安抚职工,组织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鉴于G公司提出某服饰公司作出赔偿的要求,审查起诉阶段,本着“回应诉求是基本,化解矛盾是根本”的目标,在“涉企办案组”多次与双方沟通且双方基本达成赔偿意向的基础上,为双方预约检察长接访,由检察长对公司双方代表进行接谈,并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朱某向G公司赔偿45万元损失,该案彻底息诉罢访。2022年5月24日,张店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检察意见,建议从宽处罚。

  同时,为进一步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张店区检察院控申部门采用“检察机关送法进企”、律检企三方“恳谈会”等方式,邀请某服饰公司负责人等企业家,就如何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企业关切的增值税发票、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一系列法律问题释法说理,帮助企业厘清法律界限,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结合某服饰公司案件办案效果,张店区检察院向张店区委政法委建言献策,牵头制定了《淄博市张店区政法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十项举措》,凝聚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合力。后经过跟踪回访反馈,某服饰公司目前已实现规范生产、合法经营,产品品质也进一步得到新老客户的认可,企业步入了加速成长的快车道,联合中标加拿大医院集团供货项目,并被央视“中国品牌故事”栏目推介。

  【典型意义】

  1.用好服务非公经济“绿色通道”,有效回应企业诉求。控申12309检察窗口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建好用好服务非公经济“绿色通道”是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重要切入点和发力点。本案即是控申部门依托12309检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受理涉企案件,了解案情和反应诉求,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及时向信访群众反馈案件进展,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诚心和力度。

  2.跨部门配合横向联动,实现1+1>2的融合效应。检察机关对内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端口靠前的优势,在第一关口注重收集关键信息,靠前一步核实企业涉案情况,做到“全院一盘棋”,协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形成“全科医生问诊”“专科医生开方”的一体化办案格局。在部门联动的作用下,变更强制措施、解除冻结账户等一系列举措,多点着力服务保障非公企业发展,为涉案公司顺利赔偿谅解以及后续经营奠定了基础。

  3.积极能动履职,持续做好涉案企业“后半篇文章”。在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疫情的双重冲击下,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担起为企业纾难解困的社会责任。通过跟踪问效,针对非公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引导非公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并及时总结办理非公经济案件的成功经验,推动出台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检察力量。

(责编: rwdd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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